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5月8日消息(记者 蒙健)日前,因生产的塑料(PET)瓶经抽检不合格,海口南正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被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依法予以立案处罚。
据介绍,今年3月3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收到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办《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结果处理通知书》、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检验报告显示,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抽检了海口南正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塑料(PET)瓶(生产日期:2022年7月14日,规格型号:450ml),检验结论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根据这一情况,海口南正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执法人员依法到当事人营业场所进行调查,现场未发现被检测不合格的塑料(PET)瓶。该公司称在收到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的检验报告后,已全部将上述批次塑料(PET)瓶作报废处理,以照片证明。
经执法人员调查了解到,海口南正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的塑料(PET)瓶(生产日期:2022年7月14日,规格型号:450ml)共计7600个,销售单价为0.3元/个,货值共计2280元。该批次塑料(PET)瓶检验结论判定为不合格。截止抽检时,上述批次塑料(PET)瓶均未销售出去。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认定,海口南正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塑料制品的行为,违反了我国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属违法行为。鉴于该公司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及时中止违法行为,如实提供证据材料,对此,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对该公司予以处罚款15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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