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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集团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信息来源:suliao.biz   时间: 2023-10-08  浏览次数:402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集团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集团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期限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团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 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票据池内其他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

2. 合作金融机构

公司拟开展集团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 实施主体

集团票据池业务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共享票据池额度情况。

4. 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5. 实施额度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集团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上述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共享不超过5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开展集团票据池业务过程中质押担保所产生的共用额度,将形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等情形,担保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6. 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票据池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5亿元。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 降低管理成本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可将收到的票据存入合作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由合作金融机构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减少管理风险,降低管理成本。

2. 票据资源集中调配,实现利益最大化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实现公司内部票据的统一管理和统筹使用,按需进行额度调剂,有利于解决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持票量与用票量不均衡的问题,全面盘活票据资产。

3.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尚未到期的部分存量票据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总额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

4. 强化票据风险防控、推进票据电子化

票据池系统为公司提供票据真伪审验、纸票保管服务,实现纸票电子化,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可实时、直观统计查询票据明细。票据到期前系统自动办理托收,避免出现延误收款的风险。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 流动性风险

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金融机构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开立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 担保风险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开具银行承兑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金融机构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进行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以及安排新收票据入池,保证票据池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 决策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由于公司部分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高于70%,且开展票据池业务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之间的担保,该担保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 组织实施

在上述票据池业务额度及期限内,授权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通过开展集团票据池业务可以将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票据管理成本,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额度的集团票据池业务,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2年年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为了防范和控制外汇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其给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在保证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威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期限12个月,该交易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2. 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交易场所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机构。

3. 2023年4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4. 特别风险提示:本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海外业务和资产负债规模逐渐扩大,与日常经营及投融资活动相关的外汇增速加剧,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通过与银行签订远期购汇、远期结汇、外汇掉期及其他外汇金融衍生产品等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即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办理购汇、结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购汇、结汇成本。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1. 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主要产品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防范和控制外汇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及衍生品交易,且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基础业务在种类、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2. 交易额度

根据公司境外业务规模及实际需求情况,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主要占用公司在合作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额度。

3. 使用期限

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4. 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5. 交易对手

经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6. 业务授权

为规范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确保本公司资产安全,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前提下,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根据决策结果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7. 专业人员配备情况

公司财务部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拟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计划并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予以执行。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当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可能产生因汇率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外汇衍生品价格波动,从而导致交易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4.履约风险:因交易对手信用等级、履约能力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到期无法履约风险。

5.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6.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应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以生产经营相关实际需求为依托,以套期保值、风险管理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仅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且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3.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小组负责密切跟踪外汇衍生品交易、资金管理以及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者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定期向公司报告并及时执行应急措施。

4.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出口项下的外币收款预测及进口项下的外币付款预测,或者外币银行借款等实际生产经营业务。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或外币付款预测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实物交割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5.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风险监控小组负责对外汇套期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及时关注相关法律法规变动情况,以防范法律风险。

6.公司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以有效防范内部控制风险。

四、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有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同时,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以有效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因此,公司及其下属子企业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实际经营业务进行的,不以盈利为目的,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目的在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公司在开展国际业务过程中的汇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遵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严控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风险。公司就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出具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具有可行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期限12个月,该交易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期限12个月,该交易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九、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2年年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5.《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众华所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有着丰富的行业经验,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有着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控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众华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108万元,聘期1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所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截至2022年12月31日,众华所尚未实际承担连带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责任。截至2022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所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3)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富控互动虚假陈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有3名原告起诉富控互动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所。

(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尤夫股份虚假陈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有1名原告起诉尤夫股份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所。

3. 诚信记录

众华所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和监督管理措施17次(涉及24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格,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7月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起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19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钟章魁,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19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依君,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起开始在众华所执业。最近三年签署或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众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3. 审计收费

预计2023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08万元(含税),系按照众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众华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的各项工作。因此,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继续聘任众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众华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符合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是综合考虑了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需求。

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认真核查相关资料,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求。我们认为本次续聘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我们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4.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塑料网证实,仅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