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家住绿色家园的张先生向烛火新闻反映,去超市买菜,发现超市在称塑料袋装的商品时没有“去皮”,一个小小的塑料袋相当于卖出了商品价格,认为不妥。

张先生说,他在位于绿色家园南门的庆购超市买了3斤木耳,称重时,要求收银员先称一下塑料袋的重量,然后减去袋子重量,收银员没有答应,说都是连塑料袋一起称的。
张先生说:“如果商品一斤40元,一个袋子大约6克重,相当于卖出了0.48元。商品越贵,袋子就越贵,对于一个大型超市来说,这是一笔很大的隐性收入。”

接到张先生反映的情况后,烛火新闻记者到该超市进行了调查,发现确实如张先生所说,水果、蔬菜、干货等需要称重的商品,营业员都没有“去皮”称重。
记者也挑选了49元一斤的木耳,在称重时,负责称重的营业员并没有“去皮”,这位营业员说,一个塑料袋能有啥重量,不用“去皮”。
记者随机拿了一个塑料袋称了一下,重量正好是6克重,而按照木耳每斤49元的价格计算,一个塑料袋就是0.6元钱。
记者一再坚持“去皮”称重时,营业员表示自己说了也不算。

其他超市是否也存在这种行为?走访中记者发现,庆客隆、永辉、大润发以及大商新玛特超市在称重时,都是将塑料袋的重量进行了“去皮”处理,并在秤的显著部位明确标示“此秤已去皮”。

记者就此事进行随机采访时,有消费者表示,塑料袋的重量微乎其微,自己从来没有要求“去皮”,认为多花不了多少钱。
那么,在给有包装的商品进行称重时,究竟是否应该进行“去皮”?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对此已有明确规定。
产品包装上的净含量,是指除去包装容器和其他包装材料后内装商品的量。因此,商户在销售散装商品称重时,必须去除塑料袋等包装物的重量,严禁使用加厚加重的塑料袋,其他销售商品的外包装物称重时也必须去除。
这些规定,都是为了确保称重结果的准确性,防止因包装物重量对消费者造成误导或损失。
综上所述,称重不“去皮”,违反了计量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商户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计量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如遇到超市存在不“去皮”的行为,消费者该如何维护权益呢?
黑龙江庆元律师事务所潘荣涛律师表示,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的公平交易条件。
如果商家在销售商品时没有“去皮”,导致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实际重量与标注不符,就涉嫌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知情权。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选择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拨打消费者投诉热线或者前往相关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在投诉时,应当提供详细的购物凭证和证据,如购物小票、商品照片等,以便市场监管部门能够更好地了解情况并作出处理。
记者:庄文伟
责编:李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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